罪字开头的组词
- 1、罪过:(1)罪行;过失 (2)感谢 (3)责备(多见于早期白话)
- 2、罪愆:罪过;过失。
- 3、罪恶:(1)危害严重的行为
- 4、罪孽:(1)佛教语。指应当受到报应的恶行 (2)苦难
- 5、罪人:(1)有罪的人
- 6、罪眚:1.犹罪愆﹐罪过。
- 7、罪骩:罪恶﹐枉法。
- 8、罪辜:1.犹罪咎。
- 9、罪谴:1.犯罪而受谴;罪责。
- 10、罪谪:古代官吏因罪降调或流放。
- 11、罪戾:罪恶过失。
- 12、罪殃:1.祸殃;罪过。
- 13、罪臧:1.贪污盗窃等犯罪行为所得的财物。臧﹐同"赃"。
- 14、罪惡:(1)危害严重的行为
- 15、罪名:(1)罪行;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特征所规定的名称
- 16、罪狱:罪案。
- 17、罪薮:指做了很大的坏事,犯了很大的罪。
- 18、罪恼:罪孽烦恼。
- 19、罪俳:1.责难嘲弄。
- 20、罪渎:1.犹诬赖。
- 21、罪责:(1)罪行的责任 (2)责备;责怪
- 22、罪身:1.罪己。
- 23、罪行:(1)犯罪的行为
- 24、罪犯:(1)犯罪的人 (2)罪过;过失
- 25、罪逆:1.罪恶悖逆。2.旧时人子居丧中自称之词。3.犹罪孽。参见"罪孽深重"。
- 26、罪目:罪名。
- 27、罪隶:1.古时罪人家属之男性没入官府为奴者。2.泛指罪人。
- 28、罪证:(1)犯罪的证据
- 29、罪刑:(1)罪情与量刑裁处
- 30、罪诛:1.治罪;以罪处死。
- 31、罪文:科罪的律文。
- 32、罪徒:服刑的囚犯。
- 33、罪言:《新唐书.杜牧传》:"刘从谏守泽潞﹐何进滔据魏博﹐颇骄蹇不循法度。牧追咎长庆以来朝廷措置亡术﹐复失山东﹐巨封剧镇﹐所以系天下轻重﹐不得承袭轻授﹐皆国家大事。嫌不当位而言﹐实有罪﹐故作《罪言》。"后因称奏议或议论时政得失的文章为"罪言"。如清郭嵩焘有《罪言存略》。
- 34、罪過:(1)罪行;过失 (2)感谢 (3)责备(多见于早期白话)
- 35、罪咎:(1)罪责;罪过
- 36、罪坐:归罪;连坐。
- 37、罪度:1.佛教语。谓拔脱引渡于罪孽之中。
- 38、罪衅:罪行;过恶。
- 39、罪苦:佛教语。犹苦难。谓因为罪孽而蒙受苦难。
- 40、罪例:犯罪的案例。
- 41、罪谤:1.罪责毁谤。
- 42、罪悔:1.罪过。
- 43、罪案:(1)犯罪的案情
- 44、罪疾:1.灾祸。2.邪恶的罪人。
- 45、罪死:死罪。
- 46、罪征:1.指犯罪的迹象。
- 47、罪魁:(1)罪恶行为的头子
- 48、罪门:1.佛教语。指遭受苦难和造作罪恶的开始处。
- 49、罪瑕:1.罪愆。
- 50、罪贱:1.责罚而鄙弃之。
- 51、罪罚:惩办;处罚。
- 52、罪放:1.因罪流放。
- 53、罪法:罪罚。
- 54、罪系:1.囚犯。
- 55、罪岁:归罪于年岁天灾。
- 56、罪报:1.罪恶的报应。
- 57、罪戮:罪诛。
- 58、罪祸:1.罪愆。
- 59、罪状:(1)犯罪的实际情况;所举犯罪的情状
- 60、罪孥:1.罪犯的家属。
- 61、罪科:处罪的科条。
- 62、罪业:(1)佛教语。指身、口、意三业所造之罪;亦泛指应受恶报的罪孽
- 63、罪首:罪犯中为首者。
- 64、罪杀:1.犹虐杀。
- 65、罪辱:1.处罚折辱。
- 66、罪籍:罪犯的名册。亦泛指罪戾。
- 67、罪黜:因罪被黜。
- 68、罪党:1.犯罪作恶的同伙。
- 69、罪障:1.佛教谓罪孽能障碍诸善﹐因称为"罪障"。
- 70、罪累:1.犹罪过。
- 71、罪尤:(1)罪过;过失
- 72、罪辟:刑罪。
- 73、罪慝:谓引咎自责。
- 74、罪款:(1)分项列举的罪状
- 75、罪失:罪愆和过失。
- 76、罪律:1.治罪的律条。
- 77、罪罟:《诗.小雅.小明》:'岂不怀归﹐畏此罪罟。'按﹐罪﹑罟皆为网﹐然郑玄笺曰:'我诚思归﹐畏此刑罪罗网我﹐故不敢归尔。'直以罪为刑罪。后人遂宗其说﹐释为罪网。
- 78、罪邮:犹罪尤。
- 79、罪己:引咎自责。
- 80、罪隙:犯罪的机会﹑空子。
- 81、罪垢:佛教语。指罪孽。盖以其如污垢玷人自性。
- 82、罪梯:谓导人犯罪的阶梯。
- 83、罪囚:1.罪犯。
- 84、罪诟:过错;诟病。
- 85、罪负:罪责;过失。
- 86、罪脑:罪首。
- 87、罪因:佛教语。谓罪恶的起因。
- 88、罪主:主犯。
- 89、罪袋:罪袋通常形象为:全身裸体只有头上戴着写有“罪”字的纸袋以及遮掩下体的玫瑰花朵罪袋有变异及改良型的存在。
- 90、罪驾:罪驾一词出现于2015年6月25日神州专车发布的一组主题为“BeatU!我怕黑专车”的海报广告中。
- 91、罪错:罪行和过错。
- 92、罪情:(1)罪行的情状
- 93、罪己诏:帝王引咎自责的诏书。
- 94、罪恶感: 又称“道德恐怖症”,指的是人类有意或无意产生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或者曾经做过错的事情,因害怕受谴责,从而出现的“道德恐怖症”。
- 95、罪疚感: 当一个人想去做或已做过某事,而这一行为与构成他的良知的道德标准、价值观相矛盾时所产生的一种不安和羞愧的情感体验。
- 96、罪过事: 是佛教术语,瑜伽八十四卷十三页云:诸结因缘、于现法中,能生过罪;乃至领受从彼所生心法忧苦。由此因缘、能和合故;名罪过事。
- 97、罪与罚:《罪与罚》是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
罪字中间的组词
- 1、问罪师:1.讨伐犯罪者的军队。2.比喻前来责问的人。
- 2、负罪感: 是一种比较主观的感觉,当人做了一件自己觉得违反了自己的良知事情(具体的程度由那个人的良心程度有关),在事后自己对自己的行为产生后悔或罪过的情绪。
- 3、浄罪山:亦作“净罪山”。意大利诗人但丁《神曲·地狱篇》谓能替人洗去罪恶的艰险难行的山。
- 4、犯罪学:研究犯罪问题的学科。19世纪中叶在欧洲开始形成,以后不断发展。狭义的犯罪学只研究犯罪原因,广义的犯罪学还研究预防犯罪、犯罪对策等问题。
- 5、犯罪人: 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应被采取制裁或矫治措施的人。
- 6、疑罪从无: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疑罪从无”作为无罪推定原则的一项具体内容,其意义在于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审判阶段是适用疑罪从无的典型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享有选择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权利。
- 7、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进行犯罪活动而结成的较固定的非法组织。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一种形式。
- 8、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特征: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这一点区别于犯罪预备。如放火罪,准备火种和引火物是犯罪预备,已经点燃引火物而被人发现扑灭则是犯罪未遂。 未得逞,即未发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危害结果,这一点区别于犯罪既遂。 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如上例 ,这一点区别于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的社会危害性比犯罪既遂较小,因此可以比照犯罪既遂,对犯罪分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9、犯罪既遂:已经完成了犯罪行为,有些犯罪行为并已发生所追求的危害结果。有的犯罪,只要完成了犯罪行为就是既遂,如诬陷罪,只要完成了诬陷行为就是既遂,而不问是否对被诬陷者发生危害结果。有的犯罪则必须发生犯罪分子所追求的危害结果才算既遂,如故意杀人罪,必须发生被杀者死亡的结果才算既遂。
- 10、犯罪动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与犯罪目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犯罪目的是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动机则是之所以希望达到这种结果的内心活动。同样的犯罪目的,可以出自不同的犯罪动机。如故意杀人,其犯罪动机或为报仇,或为图财,或为灭口,等等。犯罪动机反映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程度,在量刑上有一定意义。
- 11、犯罪构成:犯罪构成,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2.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 12、犯罪预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如为了盗窃而准备钥匙,排除实施犯罪行为的障碍等。应当根据预备的程度、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等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 13、自取罪戾:谓自招罪过。
- 14、犯罪目的:实施犯罪行为希望达到的结果。与犯罪动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犯罪动机是之所以希望达到这种结果的内心起因。犯罪目的不同,犯罪的性质也就不同。有些犯罪必须具有特定的目的才能构成,如赌博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才能构成。因此,判明犯罪目的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
- 15、犯罪主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 16、犯罪对象: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人或物。体现犯罪客体。相同的犯罪对象,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如公共汽车被破坏,这一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犯罪客体,可以是公共安全的社会关系(在行驶中被破坏),也可以是公共财产所有权的社会关系(在车库中被破坏)。有些犯罪没有犯罪对象,如脱逃罪;有些犯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特定的对象,如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 17、风流罪过:因风雅之事而犯的过失。 指男女风情过失。 轻微的过失。
- 18、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指刑事法律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确定了犯罪客体,在很大程度上就能确定犯的是什么罪和它的危害程度。如果行为人侵害的不是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而是民事法律或行政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这种行为不能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刑事责任,而负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 19、替罪羔羊:根据《旧约圣经》〈利未记〉的记载,若有人犯了罪,则需找一只没有残疾的羊为供物,按手在羊头上,并将羊宰杀,表示自己的罪过由此羊代受。
- 20、風流罪過:1.因风雅之事而犯的过失。2.指男女风情过失。3.轻微的过失。
- 21、无罪推定: 刑事被告人在没有经过法院依法判决其有罪时应当被认定为无罪的原则(跟“有罪推定”相对)。
- 22、有罪不诉:检察院起诉,是指提起公诉
- 23、犯罪地点: 指构成犯罪的空间要件。
- 24、畏罪自杀: 犯罪后害怕定罪而自杀。
- 25、叙明罪状: 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
- 26、原罪之战: 原罪之战中血腥战斗时常发生,但却罕有人类亲眼所见·仅有极少的极具天赋的人能感知到游走在纷繁人类中间的超自然力量。
- 27、犯罪工具:犯罪工具在《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工”指工作、工程、生产劳动,“具”指用具、器具、器物,“工具”泛指劳动生产中使用的器具,还比喻用以达到目的的事物。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对“犯罪工具”作出具体的定义,根据字面意思,结合司法实践和立法本意,我们认为,“犯罪工具”可以理解为“供犯罪分子实施犯罪使用的财物或器具”。
- 28、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罪字结尾的组词
- 1、断罪:1.判罪。
- 2、受罪:(1)受折磨 (2)泛指遇到烦恼的事
- 3、减罪:减轻刑事处分。
- 4、科罪:1.定罪。
- 5、告罪:(1)交际上的谦辞,表示情有未恰、理有未安的意思
- 6、赎罪:(1)在基督教的教义中,认为人类有“原罪”,故人生来皆负有罪孽。其后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即代表流其宝血为世人赎罪,使世人免去其原罪;又指以功劳抵免刑责
- 7、办罪:(1)定罪;治罪
- 8、贷罪:免罪。
- 9、得罪:[dézuì]:(动)招人不快或怀恨;冒犯:做工作不能怕~人。
- 10、领罪:(1)伏罪;承认自己的罪过
- 11、按罪:问罪;治罪。
- 12、蔽罪:判罪。
- 13、犯罪:(1)做出犯法的应受刑法处罚的事
- 14、纤罪:微小的罪过。
- 15、诿罪:把罪责推给别人。
- 16、伐罪:(1)讨伐有罪的人
- 17、第罪:评定罪责。
- 18、首罪:罪行最重者。
- 19、抱罪:对自己的错误心怀愧疚;负疚。
- 20、法罪:刑罚律令。
- 21、免罪:(1)免予法律处分
- 22、耐罪:古代剃去鬓须的刑罚。耐﹐同"耏"。
- 23、刑罪:触犯刑法之罪。
- 24、赃罪:1.指贪污受贿罪。
- 25、放罪:赦罪开释。
- 26、行罪:确定罪罚。
- 27、悔罪:(1)悔恨自己的罪恶
- 28、下罪:轻罪。
- 29、自罪:(1)宗∶或称本罪,即指一个人在自由意识下所犯的罪,与原罪(originalsin)相对
- 30、速罪:1.招致罪祸。
- 31、笞罪:应受笞刑的罪行。
- 32、定罪:(1)根据法庭或其他权威的裁决,决定断定或宣告其犯法或有罪
- 33、嫁罪:1.转移罪责。
- 34、请罪:(1)主动承认过错并请求处罚 (2)表示歉意
- 35、祸罪:灾祸与罪愆。
- 36、蹈罪:1.犹犯罪。
- 37、服罪:(1)原指受到应有的惩罚;现指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
- 38、出罪:免罪。
- 39、陪罪:得罪了人﹐向人道歉。
- 40、婴罪:犹获罪。
- 41、造罪:1.犹犯罪。2.犹受罪。
- 42、背罪:1.承担罪责。
- 43、本罪:1.原来的刑罚。2.本人罪行。
- 44、臧罪:贪污受贿之罪。
- 45、触罪:1.犯罪。2.獬豸的别称。相传獬豸能触不正,辨奸佞,故称。
- 46、罹罪:遭受罪罚。
- 47、宥罪:赦免罪过。
- 48、白罪:罪行已查清的人。
- 49、顶罪:代替别人承担罪责。
- 50、谢罪:(1)自认有过,请人谅解
- 51、被罪:因罪而受惩治。
- 52、吃罪:(1)担待
- 53、疑罪:证据不足﹐难以量刑之罪。
- 54、远罪:谓远离罪恶。
- 55、责罪:责怪,怪罪。
- 56、除罪:1.免罪。2.谓开脱罪责。
- 57、锻罪:陷人于罪。
- 58、极罪:1.谓当死之罪。
- 59、鞠罪:审讯定罪。鞠,通"鞫"。
- 60、柢罪:抵罪。柢,通'抵'。
- 61、原罪:(1)基督教义中指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偷吃禁果而犯下的罪过
- 62、决罪:判罪。
- 63、赔罪:(1)得罪了人,向人道歉
- 64、逃罪:(1)逃脱,躲避罪责
- 65、听罪:1.谓服罪。
- 66、公罪:因公务上的过失所获之罪。
- 67、驾罪:诬陷加罪。
- 68、拟罪:定罪。
- 69、四罪:谓舜治共工﹑歡兜﹑三苗﹑鲧四凶之罪。
- 70、诬罪:1.陷人于罪。
- 71、余罪:犹馀辜。
- 72、罚罪:讨伐或惩处有罪者。
- 73、遂罪:顺受其罪。
- 74、替罪:诛灭有罪者。谓代人受过。参见“替罪羊”。
- 75、横罪:无故加罪。
- 76、具罪:谓定成大罪。
- 77、判罪:(1)法院根据法律给犯罪的人定罪
- 78、释罪:赦免罪行。
- 79、戴罪:明代被判了罪的官员仍留职任用,称为"戴罪"。
- 80、当罪:1.谓应该抵罪;抵罪。2.谓罚当其罪。
- 81、负罪:(1)负有罪责;身担罪名
- 82、讼罪:解辩罪过。
- 83、辟罪:1.逃避罪责。
- 84、逋罪:不遵守法令的罪过。
- 85、追罪:追究罪责。
- 86、流罪:谓处以流放的刑罚。
- 87、黥罪:黥刑之罪。
- 88、数罪:列举罪状。
- 89、议罪:论议定罪。
- 90、惭罪:惭愧有罪。自谦之词。
- 91、重罪:(1)严重的罪行。如谋杀罪、强奸罪、抢劫罪等
- 92、非罪:1.强加之罪﹔无罪。
- 93、连罪:犹连坐。
- 94、刁罪:方言。责备,埋怨。
- 95、认罪:(1)承认自己的罪行
- 96、宿罪:1.谓积有旧怨。2.过去的罪过。3.前世的罪孽。
- 97、避罪:1.避免获罪;惧怕获罪。2.谓犯罪者逃避惩处。
- 98、伏罪:(1)原指受到应有的惩罚;现指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
- 99、案罪:1.犹治罪。
- 100、矫罪:1.谓假托君命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