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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表梳理历史朝代顺序
商鞅变法的三个关键内容,加强了封建中央集权制度
商鞅,卫国人。名公孙鞅,后因在秦变法有功,封于商,号称商君,故又称商鞅。他是先秦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少好刑名之学”,研究过李悝、吴起等人的法家理论和变法经验。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以后,锐意强秦,下令求贤。商鞅带着李悝的《法经》来到秦国,以“强国之术”说秦孝公,得到秦孝公的信任和支持,被任命为左庶长,主持变法。经过变法,商鞅对秦国的法律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改“法”为“律”,强调适用法律的普遍性和法律的贯彻执行。
商鞅对法律制度的改革,是以李悝《法经》为蓝本的。根据秦国变法的实际需要,商鞅对《法经》作了许多重要的补充,制订了新的秦国法律。首先是名称上进行了改革:改“法”为“律”,这决不仅仅是名称上的改变,而且意味着封建法律制度在《法经》基础上的新发展。《说文》中解释说:“律,均布也。”由“均布”的“律”代替“平如水”的“法”,其强调适用法律的普遍性和法律的贯彻执行,是显而易见的。商鞅认为“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而是由于“无使法必行之法”。因此,商鞅突出强调法律的“均布”作用。他在变法之初导演的“悬金移木”的故事就生动地说明了这种思想。这是春秋末年以来,新兴地主阶级主张以“法”代“刑”思想的继续和发展。(虽然它在法律制度发展史上的意义,是不能和前者相提并论的。)
商鞅改法为律,是有其历史根据的。历史发展至商鞅时代,距《法经》的颁布已近百年。在这段时期,韩、赵、齐、楚各国都相继实行了变法,制订了新的法律。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阶级力量的对比不同,改革的深度和广度很不一致,经历的曲折和反复也不尽相同。商鞅面对的秦国,其经济、政治状况较其他诸侯国都远远落后。奴隶主贵族势力依然强大,国内局势动荡不安。外部“诸侯卑秦”的强大压力,促使秦国内部的阶级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和尖锐化。“在这样一个国家实行变法,进行法律制度的改革,就势必更加要求强调适用法律的普遍性和法律的贯彻执行。所以商鞅变法在战国时期各国的社会改革中,是较为彻底和较为全面的一次,效果也最为显著。
第二,主张明法重刑,全面贯彻法家思想。
明法重刑,是早期法家“事断于法”和“重刑轻罪”立法原则的继续和发展。商鞅的明法,具体来说就是“燔诗书而明法令”,即取缔其他各家特别是儒家的礼治学说,由国家的法律、法令来统一人们的思想。与此同时,商鞅认为,“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所谓“胜法”,就是专任法治;所谓严刑,就是轻罪重刑。
其一,重视法律制定和学习宣传。商鞅说:“为法,必使自己明白易之”,使“万民皆知所避就”,同时也特别重视法律的宣传。以保证法律的贯彻执行。在变法过程中,要求全体臣民特别是国家官吏学法、“明法”,并“为法令置官吏”,百姓学习法律者,“以史为师”。
其二,重刑轻罪。用严酷的刑罚来扫除一切改革的阻力和阻碍,加强法律、法令的威慑力。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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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这些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被后世历代王朝所沿用模仿
秦朝(前221—前207)是由战国时期的秦国发展起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人的祖先大费是黄帝之孙颛顼的后裔,舜赐其嬴姓。秦穆公时,任贤使能,虚心纳谏,灭国十二,开地千里,国力日盛。
前361年,秦孝公继位,重用商鞅两次变法,使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诸侯国。
秦王嬴政先后灭韩、赵、魏、楚、燕、齐,完成统一大业。前221年,嬴政称帝,史称“秦始皇”。秦朝在中央设三公九卿,管理国家大事;地方上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实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
秦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朝代,它结束了自春秋战国以来长达500多年的诸侯分裂割据的局面,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朝的前身秦国仅是一个诸侯国,但它的历史要追随到西周周幽王时期,当时犬戎攻入镐京,秦襄公因为保卫周王室有功,正式被封为诸侯国,接收了周朝在今陕西关中的领地,从此开始了漫长的发展历史。秦国的历史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以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为分水岭,此前的秦国偏居西垂,被东方各诸侯国视为蛮夷,商鞅变法之后秦国迅速崛起,在连年的征战中不断壮大,虎视关东,大有吞并天下之势。直到秦王嬴政在位时期,奋六世之余烈,屯八荒而扫六合,相继消灭了齐、赵、魏、楚等诸侯国,完成了统一。随后又北击匈奴,南并百越,成为了大一统的王朝。
秦朝首创了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为代表的中央官制,国家大事由皇帝一人裁决,皇帝以下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各司其职;同时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把全国划公为36郡,郡之下设立县,加强中央专制集权。
秦王嬴政在统一之后,认为自己的功劳盖过三皇五帝,于是自尊为始皇帝,以彰显自己的丰功伟绩。子孙后代以数计,二世、三世乃至万代。可是,让秦始皇嬴政没想到的是,秦朝仅二世而亡,存在了15年,成为历史上最短命的大一统王朝。秦朝虽然灭亡了,但是它作为第一个大一统王朝,一项开创性的做法为后世历代王朝提供了借鉴,可是说是留给后世的一项宝贵财富。
秦朝这样一举措,彻底打破自西周以来的世卿世禄制度,为后世历代王朝所仿效,因此有了“百代都行秦政法”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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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为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哪些措施?从军事政治经济等多方面来看看
宋太祖赵匡胤(公元927年—976年),祖籍涿州(今属河北),生于洛阳,是北宋王朝的建立者。他在位十几年,结束了五代十国战乱局面,统一了大半个中国,并实行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中央集权。赵匡胤的父亲赵弘殷,是后周铁骑第一军指挥使,领岳州防御使,曾为后唐禁军军官,遂安家于洛阳夹马营。
在北宋初期,当时的皇帝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先后采取了很多措施。尤其是在军事上,吸取了唐朝末年动乱的教训,所以采取很多措施,抑制地方军队的发展。这种导致在军权方面,当时存在了一个弊端,就是中央的军权过大,地方的势力过弱。
这样也导致了北宋初年军事十分疲弱,在和很多少数民族政权的战争的过程中,一直处于不利状态。但是采取中央集权措施有很多,不光有军事,政治,经济等。那么北宋年间,统治者,采取了什么措施达到中央集权的目的。
第一,军权
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亲身经历偌大的唐朝,一步步被军阀消灭掉。这种情况,对他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而积极采取很多措施。他将全国分军队分为禁军,厢军,乡兵和藩兵4个部分,每个兵种战斗力也是大大不同。而禁军是中央政府直接的掌管的军队,而其他都是各地地方的兵种。
最优秀的兵力都集中在禁军,剩下的老弱病残都在地方当中,自然也不会对于中央产生很大威胁。当时禁军一半驻扎在京城,主要是包围首都。其余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要塞位置,边境上只有少量的禁军。并且确定了募兵养兵制度,每年都招募大量的兵士,特别是灾害之年,招募饥民当兵成为一项制度。
换句话来讲的话,统治者把主要的精力用来防备地方,而有些忽略边境,典型的对内不对外。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宋朝在和辽国,西夏等战争中,屡吃败仗。
第二,政权
以往朝代当中,宰相权利过大,导致很多权臣出现,严重威胁到皇权。而宋朝皇帝一开始就打算分割相权,在宰相之下设置参知政事为副相,并且设立枢密院专管军权,还有三司专管财政。这样的话,宰相的权力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不会对皇上造成严重威胁。
并且宋朝调动官员的升迁制度,实行了官,职和差遣相分离的制度。当时官就是一种虚衔,表示这个人的官位和俸禄的高低,而职是文职,代表着一种荣誉头衔,而差遣则是根据官员的才能和人品对其进行调动和升级,而后者则是重点。
第三,地方管辖
在地方上削减郡一级的长官的权力,州郡长官由文官担任,除此之外还另设通州,这样的话双方互相牵制。宋太宗时期全国共分为15路,分设各级官员,避免地方官做的位置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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