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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表梳理历史朝代顺序
林冲怎么被高太尉陷害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水浒传》中,高太尉陷害了林冲,把林冲押解到开封府发落,因为犯的是死罪,因此林冲对开封府的府尹大人说:“不想太尉从外面进来,设计陷害林冲,望恩相做主”。
可见,高太尉设下圈套,要故意害死林冲,林冲自己心里还是知道的。
林冲的丈人张教头,上下打点,使用钱财,想要为林冲翻案。开封府有个孙定的,为人最耿直,想帮助林冲,就和府尹商量了,把案情的经过“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改成了“腰悬利刃,误入节堂”。
“故”和“误”,在法律上是不太好定性的,但究竟是“手执利刃”还是“腰悬利刃”呢?这个还是很好确定的。原文中提到:“林冲看时,不是别人,却是本管高太尉,林冲见了,执刀向前声喏。”所以,林冲在白虎堂看见高太尉后的行为是:“执刀向前”。
开封府把案情经过一改,就不是死罪了,而且,高太尉高俅本人也同意了这么改。注意:最终拍板的人还是高俅,高俅现在并没有要林冲的命。
我们再看:“谁不知高太尉当权,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要剐。”小小触犯,便要杀要剐,这是高太尉的一贯作风,不知道害死了多少人。再看林冲,手执利刃,罪证确凿的死罪,高太尉却对他格外开恩,放了他一马。你说,林冲他能不感激高太尉吗?
所以,从这之后,林冲凡是说起这场屈官司,都改了口,只说是因为“年灾月厄”,是自己命运不好;或者是说“恶了高太尉”,是自己得罪了高太尉(其实根本就没有);而绝少再提是高太尉设计陷害自己了。
这就是林冲。还是古语说得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林冲发配沧州,走的时候对老丈人张教头说:“泰山在上,年灾月厄,撞了高太尉,吃了异常屈官司。今日有句话说,上禀泰山,自蒙泰山错爱,将令爱嫁于小人,已经三载,不曾有半些儿差池,虽不曾生半个儿女,未曾面红面赤,半点相争。”
先说与老婆的感情如何,再说:“今小人遭这场横事,配去沧州,生死存亡未保,娘子在家,小人心去不稳,诚恐高衙内威逼这头亲事,况兼青春年少,休为林冲误了前程,却是林冲自行主张,非他人逼迫小人······”
说了半天,原来是要和老婆离婚。离婚的原因,是自行主张,并非他人逼迫,但前句说:“恐高衙内威逼这头亲事”。很矛盾,很无奈。可是,高衙内要威逼这头亲事,难道你离了婚,高衙内就不威逼了吗?只怕是会更容易。
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林冲接着再说:“今日就高邻在此,明白立纸休书,任从改嫁,并无争执,如此,林冲去的心稳,免得高衙内陷害。”说了半天,还是为了他自己,什么夫妻感情,什么为了老婆好,都是在扯,把老婆送给高衙内,是为了免得高衙内再次陷害他,免得误了前程。
这就是林冲。
可张教头很固执,说道:“林冲,什么言语!”老汉家中也颇有些过活,我帮你养着,又不叫她出入,也不能勾,休要胡思乱想,只顾放心去。
林冲道:“感谢泰山厚意,只是林冲放心不下,枉自两相耽误······”若不依允小人之时,誓不与娘子相聚。(如果不这样,再不能相聚了。)铁了心,硬是叫人写了离婚休书,老婆号天哭地。林冲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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