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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中除了技法还要兼顾性情,两者缺一不可
现实中,对于技法与性情的关系,尚有很多学习书法的同道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模糊认识,大致可分为四类:
一是忽视技法,一味强调性情。这类人往往对技法的作用认识模糊,错误地理解了“神采为上,形质次之”的深刻含义,认为神采最重要,形质不重要。他们所写的书法作品,缺乏传统,外在、直白,落入“野狐禅”。须知,神釆是以形质为基础的,形质讲究了,便能外化、升华为神采。不能错误地认为只要追求神采便万事大吉,而应当看到形质和神采之间的辩证关系,没有了形质就不可能有神采。
二是漠视技法、藐视传统,一味张扬个性,把追求自我作为审美终极目标。这类人对传统的理解力、表现力大都是有的,但是在创作理念上,已经脱离了传统的学书路径。强调个性未必是坏事,但一味强调个性也未必就是好事,为什么?因为前面已谈到,每个人都有个性,学习书法的人有个性,不学习书法的人同样也有个性。那么,我们找一个不学书法的人,给他一支毛笔和一段内容,让他写一幅作品,这幅作品里肯定有他的个性存在,我们是不是就可以说这是一件有个性的好作品呢?当然不能!因为他不懂技法,徒有个性而已。因此可以说,个性并不等于神采。换句话说,既然个性不需要专门去练,是客观存在的,那又何必在这上面徒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呢?何不把时间精力放在技法训练上呢 ?这是我一直很困惑、很费解的一个问题。
三是技法比较过关了,却看不到性情。原因在于作者一味地痴迷临帖,心思全在临帖上,不敢越雷池一步,思想完全被“法”所约束和包裹,从而泯灭了性情。这就需要作者在完善技法的前提下去大胆发挥、释放灵性。我以为,形质是躯壳,性情是灵魂,灵魂附着于躯壳,躯壳是灵魂的安放之地。所以说,仅仅完成了形质的基础是不够的,还要进一步体现性情,抓住灵魂这个关键,培养和发挥性情,以至于自然而然表达性情。这也是有方法的,找到路径和方法,便可循径而入,日臻完善。
四是神釆与形质兼顾,性情训练前置。应该肯定的是,这些人都是聪明人,有理解、有思想。在他们当中,有一些人在技法还不够成熟的时候,大约是出于对神釆的渴求,早早地开始有意识地添加自己的性情,于是创作似乎就显得有那么一点自我。我把这种情况称为“神采训练前置化”。说白了,就是早了一点,拿出来的作品往往是很幼稚、很蹩脚的。应当看到,技法不过关,即便是有一种风格和面貌,也是缺乏支撑的、单薄而不成熟的。前面已经谈到,每个人的性格和审美情致都大不相同,这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可以肯定地讲,我们即便是再认真、再用心地学习古人,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相似,而这“不像”当中,哪怕所占比例只是一点点,其实就是自我。所以,没有必要早早地刻意训练和表现自我,而是要向传统技法精准发力,梳理艺术规律,力求技法成熟到位,然后逐步融入性情,神采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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