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宗孟(1022-1088年),字传正,阆州新井(今四川南部西南)人。仁宗皇祐五年(1053)进士(《郡斋读书志》卷一九《蒲左丞集》),调夔州观察推官。治平年间,发生了水灾和地震。蒲宗孟上书斥责朝中的大臣,后宫和宦官。神宗熙宁元年(1068)召试学士院,为馆阁校勘。六年,进集贤校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同修起居注、知制诰,转翰林学士兼侍读。元丰六年(1083),出知汝州,加资政殿学士,徙亳、扬、杭、郓州。哲宗元祐三年(1088),御史劾在郓为政惨酷,夺职知虢州(同上书卷四二七)。
个人简介
蒲宗孟,第进士,调夔州观察推官。治平中,水灾地震,宗孟上书,斥大臣及宫禁、宦寺,熙宁元年,改著作佐郎。神宗见其名,曰:“是尝言水灾地震者邪!”召试学士院,以为馆阁校勘、检正中书户房兼修条例,进集贤校理。六年,进集贤校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同修起居注、知制诰,转翰林学士兼侍读。元丰六年(一○八三),出知汝州,加资政殿学士,徙亳、扬、杭、郸州。哲宗元祐四年(一○八九),御史劾在郸为政惨酷,夺职知号州(同上书卷四二七)。五年,复职知河中。七年,移知永兴军(同上书卷四七一),旋知大名府。以疾求河中,既至,卒,年六十六。谥恭敏(《挥麈录》后录卷五)。有文集、奏议七十卷(《宋史·艺文志》),并集宋齐以后钱塘诗三千馀首为三十卷(《乾道临安志》卷三),已佚。《东都事略》卷八三、《宋史》卷三二八有传。今录诗二十六首。 南部县宏观乡场对面有座岱城山,相传是蒲宗孟的出生地,山下岱城桥边有蒲宗孟的衣冠冢。蒲宗孟生前曾在岱城山上修建清风楼,是南部县历史上第一座私人藏书楼,可惜后被焚毁。往事越千年,盛地成丘墟。虽然故人早逝,但蒲宗孟的清风美名在南部大地却代代相传。
代表作
卷031.【望梅花】 书名:《全宋词》 作者:蒲宗孟 一阳初起。暖力未胜寒气。堪赏素华长独秀,不并开红抽紫。青帝只应怜洁白,不使雷同众卉。淡然难比。粉蝶岂知芳蕊。半夜卷帘如乍失,只在银蟾影里。残雪枝头君认取,自有清香旖旎。
个人经历
蒲宗孟初为官时,任观察推官,后调入朝中任著作郎,在馆阁中校正文书、档案,制定各种制度。不久又到集贤殿校勘整理书籍。 那时,朝廷在专管财赋的三司新设置了一个官职,叫账司,这是财政部门一个重职务,待遇很丰厚而权势也很重。许多人都想得到这个职务,于是不少人到处钻营,拉关系,行贿赂,蒲宗孟却好像不知道有这回事似的。可是执掌三司的大臣把任命的意见报告皇上后,皇上却下旨把这个职务授与了蒲宗孟。蒲宗孟在任这个职务期间,曾被皇上派往湖南一带的荆湖北路、荆湖南路察访民情。蒲宗孟到了那里,了解到那里连年遭受灾害,收成很差,人民的生活非常困苦,特别是辰州、沅州的情况更为严重。于是蒲宗孟将灾情迅速上奏朝廷,并申请免去辰州、沅州的役钱和荆湖南路的丁赋。朝廷批准了他的申请,那里的人民才松了一口气。 当时王安石进行改革,推行新法。蒲宗孟积极支持王安石的革新运动,并参与制定了"手实法"。这项新法的内容是:国家把百姓的家产分为五等,每等都规定了具体的标准。老百姓根据自己的田地、房屋、牲畜、货物等申报自己应占的等级,然后根据财产等级确定应该交纳的赋税。这一来,贫穷的人家就可以少交一些赋税,富豪人家就要多交赋税。富豪们如果隐匿自己的财产,允许群众检举揭发。这种新法,对穷苦百姓是有好处的。 有一次,神宗皇帝和身边的大臣谈论政事时,感叹人才缺乏。蒲宗孟说:"现在的人才很难得,而已有的人才,又被司马光邪说毁掉了一半。"蒲宗孟这样说,可是神宗皇帝却不以薄宗孟的话为然。
成就
蒲宗孟还参加过给皇帝修起居注和修国史的工作,后又升为翰林学士兼待读。翰林学士负责为皇帝起草诏书,待读是给皇帝讲学的,都是非常接近皇帝的职务。有一天,神宗对蒲宗孟说:"翰林学士的职务很清高,又很接近君主,不是其他官员能比的。"于是赏赐蒲宗孟官服上佩戴金鱼。学士在官服上佩戴金鱼,是从薄宗孟开始的。在蒲宗孟任翰林学士兼待读期间,枢密都承旨张诚一很放肆专横。他的地位在学士之上,更加接近皇帝和经常参与重大政事。他经常假借皇帝有什么旨意来威胁其他官员,蒲宗孟觉察到这一点,就到皇帝跟前问皇上究竟有没有这些旨意,结果都是假的。皇上从这件事看出了蒲宗孟这个人刚正不阿,于是加封他为尚书左丞,后来,又升迁他为资政殿学士。 蒲宗孟晚年,出任过豪州、杭州、郓州知府。郓州在今山东,靠近梁山泊,历来多强盗。蒲宗孟到了那里,严厉打击盗匪,终于把盗匪治理得差不多了。但是,蒲宗孟的措施也太残忍了一些,即使是一些小偷小摸的人,只要被抓住了,也要将其脚筋割断,而且有时候并没有把情况完全弄清楚,冤枉好人的时候也是有的。因此,史书上批评他"为政惨酷"。 蒲宗孟最后任河中知府,到任后不久就病死在任上。蒲宗孟与北宋理学家周敦颐友善,将其妹许与周敦颐为妻。 蒲宗孟善于读书,学问也是很高的。他经常告诫子弟:"寒可无衣,饥可无食,书不可一日无。"他著有文集50卷,奏议20卷,今己失传。他还在家乡修了一座"清风楼"专门藏书,供后人诵读,这是南部县最早的私人图书馆。
官职
时三司新置提举帐司官,禄丰地要,人人欲得之。执政上其员,帝命与宗孟。命察访荆湖两路,奏罢辰、沅役钱及湖南丁赋,远人赖之。吕惠卿制手实法,然犹许灾伤五分以上不预。宗孟言:“民以手实上其家之物产而官为注籍,以正百年无用不明之版图而均齐其力役,天下良法也。然灾伤五分不预焉。臣以为使民自供,初无所扰,何待丰岁?愿诏有司,勿以丰凶弛张其法。”从之,民于是益病矣。 俄同修起居注、直舍人院、知制诰,帝又称其有史才,命同修两朝国史,为翰林学士兼侍读。旧制,学士唯服金带,宗孟入谢,帝曰:“学士职清地近,非他官比,而官仪未宠。”乃加佩鱼,遂著为令。枢密都承旨张诚一预书局事,颇肆横,挟中旨以胁同列。宗孟持其语质帝前,皆非是,因叩头白其奸。帝察其不阿,欲大用,拜尚书左丞。 帝尝语辅臣,有无人才之叹,宗孟率尔对曰:“人才半为司马光邪说所坏。”帝不语,直视久之,曰:“蒲宗孟乃不取司马光邪!未论别事,只辞枢密一节,朕自即位以来,唯见此一人;他人,则虽迫之使去,亦不肯矣。”宗孟惭惧,至无以为容。仅一岁,御史论其荒于酒色及缮治府舍过制,罢知汝州。逾年,加资政殿学士,徙毫、杭、郓三州。 郓介梁山泺,素多盗,宗孟痛治之,虽小偷微罪,亦断其足筋,盗虽为衰止,而所杀亦不可胜计矣。方徙河中,御史以惨酷劾,夺职知虢州。复知河中,还其职。帅永兴,移大名。宗孟厌苦易地,颇默默不乐,复求河中。卒,年六十六。 宗孟趣尚严整而性侈汰,藏帑丰,每旦刲羊十、豕十,然烛三百入郡舍。或请损之,愠曰:“君欲使我坐暗室忍饥邪?”常日盥洁,有小洗面、大洗面、小濯足、大濯足、小大澡浴之别。每用婢子数人,一浴至汤五斛。他奉养率称是。尝以书抵苏轼云:“晚年学道有所得。”轼答之曰:“闻所得甚高,然有二事相劝:一曰慈,二曰俭也。”盖针其失云。
生平
蒲宗孟初为官时,任观察推官,后调入朝中任著作郎,在馆阁中校正文书、档案,制定各种制度。不久又到集贤殿校勘整理书籍。
那时,朝廷在专管财赋的三司新设置了一个官职,叫账司,这是财政部门一个重职务,待遇很丰厚而权势也很重。许多人都想得到这个职务,于是不少人到处钻营,拉关系,行贿赂,蒲宗孟却好像不知道有这回事似的。可是执掌三司的大臣把任命的意见报告皇上后,皇上却下旨把这个职务授与了蒲宗孟。蒲宗孟在任这个职务期间,曾被皇上派往湖南一带的荆湖北路、荆湖南路察访民情。蒲宗孟到了那里,了解到那里连年遭受灾害,收成很差,人民的生活非常困苦,特别是辰州、沅州的情况更为严重。于是蒲宗孟将灾情迅速上奏朝廷,并申请免去辰州、沅州的役钱和荆湖南路的丁赋。朝廷批准了他的申请,那里的人民才松了一口气。
当时王安石进行改革,推行新法。蒲宗孟积极支持王安石的革新运动,并参与制定了"手实法"。这项新法的内容是:国家把百姓的家产分为五等,每等都规定了具体的标准。老百姓根据自己的田地、房屋、牲畜、货物等申报自己应占的等级,然后根据财产等级确定应该交纳的赋税。这一来,贫穷的人家就可以少交一些赋税,富豪人家就要多交赋税。富豪们如果隐匿自己的财产,允许群众检举揭发。这种新法,对穷苦百姓是有好处的。
有一次,神宗皇帝和身边的大臣谈论政事时,感叹人才缺乏。蒲宗孟说:"现在的人才很难得,而已有的人才,又被司马光邪说毁掉了一半。"蒲宗孟这样说,可是神宗皇帝却不以薄宗孟的话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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