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的意思
佛教称万有为一切法。亦【hao86.com好工具】称一切诸法。
⒈ 佛教称万有为一切法。亦称一切诸法。
引《大智度论》卷二:“復次一切法,略説有三种:一者有为法,二者无为法,三者不可説法。此已摄一切法。”
《大智度论》卷二七:“何等是一切法?所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是十二入名一切法。”
唐法藏《大乘起信论义记》卷中:“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字义分解
(1)(数)数目;最小的正整数。
(2)(形)同一:~视同仁|咱们是~家人|咱们~路走|这不是~码事。
(3)(形)另一:番茄~名西红柿。
(4)(形)全;满:~冬|~生|~路平安|~屋子人|~身的汗。
(5)(形)专一:~心~意。
(6)(副)表示动作是一次或表示动作是短暂的;或表示动作是试试的。
a)用在重叠的动词(多为单音)中间:歇~歇|笑~笑。
b)用在动词之后;动量词之前:歇~歇|笑~笑。
c)用在动词之后;动量词之前。
(7)(副)用在动词或动量词前面;表示先做某个动作(下文说明结果):~跳跳了过去|~脚把它踢开。
(8)(副)一旦;一经:~失足成千古恨。
(9)(助)〈书〉用在某些词前加强语气:~何速也|为害之甚;~至于此!
(10)(名)初次,第一次。
1. 密合,贴近:切当(dàng )。切肤(切身)。切己。亲切。
2. 紧急:急切。迫切。
3. 实在:切忌。恳切。
4. 旧时汉语标音的一种方法,用两个字,取上一字的声母与下一字的韵母拼成一个音。亦称“反切”。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
(2)(名)方法、方式:写~。
(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
(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
(5)姓。
(6)(动)效法:~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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