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分说的意思
不容分说
(1) 不许对方辩解
⒈ 不允许分辩陈说。
引《红楼梦》第八十回:“不容分説,赶出来,啐了两口。”
杜鹏程《在和平的日子里》第三章:“火热的战斗不容分说地把他卷进去了。”
不容许分辩解释。《红楼梦.第一二回》:「宝钗不容分说,便灌了湘云一杯。」也作「不由分说」。
【解释】容:允许。指不允许分辩陈说
【出处】明 吴承恩《西游记》第59回:“那罗刹不容分说,双手轮剑,照行者头上乒乒乓乓,砍上十数下。”
【示例】宝钗不容分说,笑灌了湘云一杯。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六十二回
【近义词】无庸置辩
【语法】不容分说作分句、状语;指不允许分辩陈说。
字义分解
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不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不学无术。不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不?
1. 包含,盛(
):容器。容量( )。容积。容纳。无地自容。2. 对人度量大:容忍。宽容。
3. 让,允许:容让。不容人说话。
4. 相貌,仪表,景象,状态:容止。容颜。容光。容貌。仪容。军容。市容。阵容。姿容。
5. 或许,也许:容或。
6. 姓。
1. 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1. 用话来表达意思:说话。说明。演说。解说。
2. 介绍:说合(a.从中介绍;b.商议;c.说和。“合”均读轻声)。说媒。
3. 言论,主张:学说。著书立说。
4. 责备:数说。
5. 文体的一种,如韩愈的《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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