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宜迟
事不宜迟的意思
⒈ 谓事情急迫,须抓紧快做。
引元贾仲名《萧淑兰》第四折:“事不宜迟,收拾了便令媒人速去。”
《水浒传》第一〇四回:“事不宜迟,快收拾细软等物,都到那里入伙,方避得大祸。”
梁斌《播火记》第一卷一:“姑娘,事不宜迟,快走!快走!”
事情急迫须立刻处理,不应拖延。
【解释】事情要抓紧时机快做;不宜拖延。
【出处】明 施耐庵《水浒传》:“杨春道:‘好计!我和你便去,事不宜迟!’”
【示例】(1)时机很要紧,事不宜迟,我们要立刻动手办。(2)为了赶在敌人前面,部队必须立即出发,事不宜迟!
【近义词】刻不容缓、时不我待
【反义词】来日方长、旷日持久、三思而行
【语法】事不宜迟主谓式;作谓语;含褒义。
字义分解
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事件。事业。
2. 变故: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3. 职业:谋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7. 服侍:事父母。
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不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不学无术。不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不,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不?
(1)(形)合适:相~|适~|权~之计|因地制~。
(2)(动)应当(今多用否定式):不~操之过早。
(3)(动)〈书〉当然;无怪:~其无往而不利。
(4)姓。
(1)(形)慢:~缓(缓慢)|~~不决。
(2)(形)比规定的时间或合适的时间靠后:~到。
(3)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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