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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的解释,问答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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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住房公积金的解释

长沙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长沙住房公积金查询网址:

http://www.csgjj.com.cn/index.html


查询项目:

个人公积金余额;个人公积金明细;个人贷款进程;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单位公积金查询

长沙住房公积金查询注意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需要您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以及查询密码。

  2.查询密码初始为123456,您可以通过点击查询结果页面中的 【修改密码】来对您的查询密码进行修改。请注意密码必须是6位英文或数字。

电话查询

长沙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

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731-516475

查询时间:

人工服务:

夏季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7:30。节假日休息。

自动语音服务:24小时服务

查询项目: 服务热线将为您提供公积金提取、贷款、开户、缴存政策咨询,个人公积金账户及贷款进度查询、投诉和建议受理等多项服务。

  客户拨打12329-→12329人工服务预审完成-→受理预约-→确认预约办理事项、预约时间、办理地点、手机号码等信息-→预约成功后,12329热线发送确认短信-→客户按照短信提示持相关资料办理业务。

网点查询

芙蓉区管理部

咨询电话:84886860

业务范围:贷款、提取、储存卡、单位开户

地址:万家丽路中段184号交通银行人民东路支行

天心区管理部

咨询电话:84886870

业务范围:贷款、提取、储存卡、单位开户

地址:湘府中路166号交通银行湘府路支行

岳麓区管理部

咨询电话:88665027

业务范围:贷款、提取、储存卡、单位开户

地址:岳麓区金星大道一段19号岳麓区地税局一楼

(服务柜台设市政府二办二楼政务大厅)

开福区管理部

咨询电话:84886888

业务范围:贷款、提取、储存卡、单位开户

地址:蔡锷中路伍家井1号长沙二手房交易市场四楼

雨花区管理部

咨询电话:84886850

业务范围:贷款、提取、储存卡、单位开户

地址:韶山南路498号交通银行井湾子支行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四 8:15-12:00 14:15-17:30

长沙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类: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非住房类:

1.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 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

3.退休类;

4.出境定居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6.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7.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注: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产贷款本息的;

3. 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

4. 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或虽已被担保公司代偿但尚未还清的。

提取流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提取额度

一、 可全额提取

1.职工离(退)休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3.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1).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2).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 可部分提取

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不含住房补贴金),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2.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套自住住房的计税总额(不含住房补贴金),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

提取额度: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出的房租;可提取额计算公式为:月房租-家庭实际月收入×15%。提取金额至百元。

4.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套自住住房的计税总额(不含住房补贴金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6.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7.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工程合同、付款凭证;

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8.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9.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合计应保留不低于贷款额度的10%。以后每年可以还贷提取,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本次提取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偿还贷款本息总金额。

10.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至百元

11.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提取额度: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治疗费用,提取至百元位。

12.遭受重大灾害的

提取额度:提取额不得超过的个人负担的重大灾难实际损失,提取至百元位。

提取时间

1. 租房类提取时限

提取时限:可自租房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租期每满6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2. 购房类提取时限

(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3年内提取;

(2).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

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3年内提取;

3 .长沙住房公积金其他类提取时限

4.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全国统一在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可以到账,遇节假日顺延,直接用住房公积金卡到ATM取款机提款即可。

长沙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本市蓝印户口;

3.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4.至少首付房款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转贷金额不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的余额,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额度上限;

8.在商业银行有个人住房贷款,且信誉良好;

9.申请人家庭房产不超过2套(含2套)且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10.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要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复审,审批的过程,如果,不符合则返回给申请人重新递交。如果符合则进行下一步。

第三步: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全程担保审批。

第四步:银行复核。

第五步:抵押登记

第六步:发放贷款。

申请贷款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或有效婚姻证明)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未婚的提供近期(二个月内)未婚证明。

  (2)购建房合同(一式三份)、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抵押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须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且签订时间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一年;购买二手房贷款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及交易契税单;建造自住住房须提供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建造的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或用地红线图)。

  (3)抵押的房产须在市区范围内,竣工时间离贷款时间不超过20年,同时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

  备注(1)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商转公贷款业务;

贷款额度与利率

1.一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期限:30年

额度:40万

2 .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期限

期限:30年

额度:40万

3.公积金贷款利率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 4 %,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 4.5%;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还款

1.正常还款方式及规定

(1).传统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这两种还款方式中,等额本金在贷款利息上要更节省,但是这种还款方式的前期还款压力比较大,比较适合当前资金比较充裕,或是短期内有提前还款打算的借款人。而等额 本息的还款方式虽然贷款利息要高些,但是对于那些目前手头资金不足,又不打算短期内办理提前还款的借款人来说比较适用。

(2).由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也是浮动利率类型,因此在实际过程中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会按照央行贷款利率的调整而发生变化。但是贷款利率的变动执行时间都是有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借款人在贷款期间遇见贷款利率调整时,新的贷款利率会在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执行。如果您是现在办理的公积金贷款,目前执行的5-30年的贷款利率为3.87%,假设今年公积金贷款利率变动,您2010年的贷款利率将按照2009年最后一次贷款利率调整后的利率在2010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

(3).长沙住房公积金还贷计算器地址:http://www.csgjj.com.cn/jsgj.doo

2.提前还款手续

(1).提前还清。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需向管理部填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前还贷申请审批表》,经贷款审批员批准以及担保公司、受托银行核对后,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后,需当天工作时间内将受托银行出具还款结清凭证等还款证明材料返还管理部确认。还清注销抵押等手续按第三十二条操作。

(2).部分还款。借款人提出部分还款申请,经管理部批准后,提前部分还款次数原则上不超过四次,每次金额不得少于借款余额的20%,且不低于5万元。

长沙公积金缴存

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

  一、新建单位,必须在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具体程序:

  1、领表,到中心专柜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三联。

  2、填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总人数及汇缴总额,应与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中心人数及月汇缴总额相一致。

  二、单位持以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柜办理开户登记手续: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单位公章;

  3、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公积金缴存地点

(1).芙蓉区管理部

咨询电话:84886860

地址:万家丽路中段184号交通银行人民东路支行

(2).天心区管理部

咨询电话:84886870

地址:湘府中路166号交通银行湘府路支行

(3).岳麓区管理部

咨询电话:88665027

地址:岳麓区金星大道一段19号岳麓区地税局一楼

(服务柜台设市政府二办二楼政务大厅)

(4).开福区管理部

咨询电话:84886888

地址:蔡锷中路伍家井1号长沙二手房交易市场四楼

(5).雨花区管理部

咨询电话:84886850

地址:韶山南路498号交通银行井湾子支行

缴存比例

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根据您的单位性质决定的:

1.财政全额预算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

2.财政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10%;

3.国有、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

4.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5%。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职员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局工资;

缴存基数上限: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

缴存基数下限: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月缴存额上限:3054元;

月缴存额下限:200元;

【补充说明】

1.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X(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2.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个人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

3.自2013年7月1日起,长沙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5%调整为8%;

4.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与职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5.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暂定为单位和个人各8%;

6.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且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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