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据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馀·佞倖盘荒》载, 宋 元 间传说, 秦桧 欲杀 岳飞 时,曾与妻子 王氏 在东窗下密谋。后 桧 游 西湖 ,舟中得疾,见一人披发厉声曰:“汝误国害民,吾已诉天,得请矣。” 桧 死后,在地狱备受诸苦。 王氏 给他做道场,并派道士去探望他,他对道士说:“可烦传语夫人,东窗事发矣。”后因以“东窗事发”或“东窗事犯”概指此事。亦用以喻阴谋败露,自食恶果。 明 郎瑛 《七修类稿·辩证五·东窗事犯》:“ 岳武穆 戏文《何立闹酆都》,世皆以为假设之事,乃为 武穆 泄寃也。予尝见 元 之 平阳 孔文仲 有《东窗事犯》乐府, 杭 之 金人杰 有《东窗事犯》小説。” 明 汤显祖 《牡丹亭·圆驾》:“[旦]若説 秦夫人 的受用,一到了阴司,撏去了凤冠霞帔,赤体精光……听的是东窗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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