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解答 问题解答

都作院的解释

  1. 宋 代制造军械的地方,隶属工部军器所。

    《宋史·职官志五》:“南渡置御前军器所。 建炎 三年,詔军器监併归工部,东西作坊、都作院併入军器所。”

  2. 金 代各州囚犯服役之所。

    宋 宇文懋昭 《大金国志·科条》:“拘役之处,逐州有之,曰都作院,所徒之人,或使之磨甲,或使之土工,无所不可。”

[查看更多]

https://www.hao86.com/ciyu_ask_9b673043ac9b6730_explain/

合作QQ:564591      联系邮箱:kefu@hao86.com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