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太平广记》卷四六六引 汉 应劭 《风俗通》:“城门失火,祸及池鱼。旧説: 池仲鱼 ,人姓字也,居 宋 城门,城门失火,延及其家, 仲鱼 烧死。又云: 宋 城门失火,人汲取池中水,以沃灌之。池中空竭,鱼悉露死。喻恶之滋,并伤良谨也。”后以“池鱼之殃”喻因牵连而无端遭到的灾祸。《剪灯新话·三山福地志》:“汝宜择地而居,否则恐预池鱼之殃。” 高阳 《百花洲》一:“这一场官司打下来, 程敏政 倒是无罪昭雪了,但受池鱼之殃的 唐寅 ,却因为前一年乡试主考 梁储 的揄扬,曾经拿自己的文稿去请教过 程敏政 ,被当作一次罪名而黜为‘吏’。”亦作“ 池鱼祸 ”、“ 池鱼之祸 ”。 宋 周煇 《清波杂志》卷下:“ 张无尽 尝作一表云:‘ 鲁 酒薄而 邯郸 围,城门火而池鱼祸。’上句出《庄子》,下句不知所出,以意推之,当是城门失火,以池水救之,池竭而鱼死也。”《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四:“道士道:‘不出三年,世运变革,地方将有兵戈大乱,不是这光景了。你快择善地而居,免受池鱼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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