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解释
《五灯会元·七佛·释迦牟尼佛》:“世尊在 灵山 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唯 迦叶尊者 破颜微笑。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付嘱 摩訶迦叶 。’” 明 通容 《祖庭钳锤录》附《宗门杂录》:“ 王荆公 语 佛慧泉禪师 云:‘余顷在翰苑偶见《大梵天王问佛决疑经》三卷,谓 梵王 至 灵山 以金色波罗夷花献佛,捨身为床座,请佛説法。世尊登座拈花示众,人天百万悉皆罔措。独有 金色头陀 破颜微笑。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分付 摩訶迦叶 。’”此为佛教禅宗以心传心的第一公案。后以喻心心相印,会心。 清 李渔 《奈何天·巧怖》:“伊为新至我,我是旧来伊,拈花一笑,心是口,不劳詮諦。羡只羡你这乖菩萨,巧 阿弥 ,降魔秘诀授凭谁?”亦省作“ 拈花 ”。 清 钱谦益 《寄严道彻太守》诗:“蒲团已悟拈花案,尺素争传倒薤书。”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闵预》:“学簪花而捨拈花,何为不可;倩贝叶以充红叶,何便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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