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热门推荐
学习教育
占卜抽签
更多
疑难解答 问题解答
审刑院(審刑院)的解释
亦省称“ 审刑 ”。 宋 代于禁中设立的官署,其职务是检查大理寺所审理的案件,并上报中书省。
《宋史·职官志三》:“ 淳化 二年,增置审刑院,知院事一人,以郎官以上至两省充,详议官以京朝官充,掌详讞大理所断案牘而奏之。凡狱具上,先经大理,断讞既定,报审刑,然后知院与详议官定成文草,奏记上中书,中书以奏天子论决。” 宋 曾巩 《本朝政要策·刑法》:“至於 淳化 ,又置审刑院於禁中,防大理刑部之失。”
相关问答
相关诗词
别人在问
推荐查询工具
网址:
https://www.hao86.com/ciyu_ask_98331243ac983312_explain/
合作QQ:564591 联系邮箱:kefu@hao8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