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个民族名称图片 风俗习惯
1.节日
羌族重视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是羌族人家团年的重要日子。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起,家家户户就要扫尘、敬灶,备好丰盛的年货。除夕之夜,要烧猪头肉敬献祖先和神灵。全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团年饭,再围坐在火塘四周守岁。一般初一不劳动,不走人户。初二以后开始亲戚朋友之间的走访。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举办各种娱乐活动。
2.婚嫁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3.丧葬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吕氏春秋·义赏》载:“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扬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县沙坝、赤不苏、较场等地保留下来。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火坟场。
大部分地区由于受汉族影响,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丧不请自到、协助料理丧事的习俗。丧家需及时通报亲属,向母舅家禀告逝者去世前后的情况,请释比杀羊祭祀、测算下葬时日。一般三天之后,众人在风水宝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坟前点篝火,烧柏枝,敬香蜡、烟酒、肉类,以示祭奠。葬后三日,再备祭品,并修整墓地。到此时,丧葬礼仪才告结束。
4.家庭
羌族家庭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长制家庭,由祖孙三代或父母、子女两代组成。每个家庭就是一个生产和生活的单位。儿子成婚后,要另立门户,独子或幼子随父母生活。父亲主要安排和支配家中的经济生活,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和财产继承问题,组织或参与宗教祭祀与对外社交等活动;母亲主要是参加劳动生产和操持家务。舅权在婚姻及家庭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如遇男女婚事,必须事先得到母舅应允才行;母死必经母舅的同意方可入葬;分家由母舅主持;母舅有对小辈进行管教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等。